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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管理的通知

2023-02-07

鄂职教务〔202214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集中于20226月15日至19日进行,学校高度重视考试组织及考风考纪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落实学校创建清廉校园实施方案,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期末考试成绩是学生学期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是学生评优、奖学金评比的主要指标,并直接影响学生毕业出口问题。各单位应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组建由单位负责人牵头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科学制定考务方案,严密组织落实。考试命题、试题审核、政治审核、印制与保密、阅卷与成绩分析,成绩上传与管理等各环节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考试期间每天应有领导小组人员值班、巡考,并及时通报考试违纪及处理情况。

二、营造考试氛围,加强诚信教育

全面开展考风考纪宣传。切实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职责及违反监考纪律的处理意见》、《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对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积极弘扬正气,全校形成诚信应考考试氛围。

各教学单位应进行考场布置,考场所在教学楼应悬挂关于考试考风的横幅,考场教室张贴考试安排,桌面张贴考号信息,每个考场黑板书写“端正考风 严肃考纪”。考试期间,注意考场卫生清洁。全部考试结束,应对各教室逐一检查并张贴教室封条,确保教室财产安全。

三、严格考试纪律,落实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要自觉履行监考职责,挂牌上岗,按时参加监考,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监考期间不得玩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闲谈,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要严肃考场纪律,首场考试前宣读《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每次考试都应要求学生手机关机,并放到指定位置,严防学生手机抄袭、相互抄袭、冒名顶替等作弊现象发生。

学校将继续严把考试质量关,加强全校考试巡查,开展考试环节的质量评比,对出现严重的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要求》

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职责及违纪监考纪律的处理意见》

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要求

考试命题

一、各单位要加强试卷命题的审核,杜绝试卷内容上出现意识形态方面的错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根据课程目标确定考试内容,命题题型要多样化,命题内容和范围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考核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突出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应标注命题人、审核人,统一模板。

三、题量要以学生独立完成60分钟以上时间为宜,杜绝学生半小时交卷现象,半小时以内有过半学生交卷,则视为考题分量不足,难度不够,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四、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同一门课程,使用统一教材及大纲,由不同老师授课,其试题应该统一,可由教研室统一命题。

五、试题一经拟定,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印制与保管环节应注意试卷保密。如有泄漏作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试卷评阅

一、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由阅卷教师本人亲自完成。教师在批改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改,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二、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试卷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红色中性笔批改。

2)试卷评阅时一律采用正分进行评分,分数应填写在每题前面的得分栏中,并在阅卷人栏中签名。

3)每道小题都要批改,使用阿拉伯数字标记得分情况,主观类题型,要标注步骤得分。

4)所有得分合计要准确。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

5)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三、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四、阅卷结束后,阅卷教师应及时、准确登记汇总考生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课程成绩上传成绩管理平台。


附件2: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携学生证或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场,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离场。

二、单行独坐,按编定的座位入坐。不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变动座位,不得移动桌椅。

三、学生除规定范围内的考试用具外,其他如书包、手机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在座位上留下与考试有关的材料,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四、学生答题一般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蓝、黑油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若无特殊要求,使用铅笔、红水笔答题及答题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五、开考后,学生不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离考场。违者不得进入考场。

六、认真思考,独立答卷。学生之间不许说话,不许交头接耳,凡有旁窥、夹带、传递、抄袭他人答卷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者,均属作弊行为。有任何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没收其试卷,该课成绩按零分计算,并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七、严格遵守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学生,考试结束立即交卷不得拖延时间,逾期不交卷者,试卷作废,作旷考处理。

八、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谈笑或议论答案。

附件3: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职责及违反监考纪律的处理意见

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监考,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者,必须提前向院(部)院长(主任)请假,由院(部)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并书面通知教务处。

二、监考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接受考前培训和领取考务资料、考生名单及试卷并直接到考场。

三、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整理考场,清点考生人数,指定考生存放手机、背包的地点,提前五分钟宣读考场纪律,然后当众启封试卷封签,分发试卷的草稿纸。

四、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不得看手机、报刊书籍。

五、认真执行考场纪律,随时注意考场情况,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应及时做出适当处理,记录在案。

六、考试中除试卷字迹不清楚外,对其他问题监考人员均不作解答。

七、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要填好考场情况记录表,检查回收试卷与考试人数是否相符。

八、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迅速将考卷按规定整理好并装订成册后交回考试办公室。

九、主考与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如发现有渎职行为,视情节轻重报校领导给予处分。

违反监考纪律的处理

监考教师必须按照《监考人员职责》按时监考,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者,要先写书面申请,由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批准,短缺的监考人员由该教学单位负责另行安排,监考人员要坚决执行《考场规则》,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如发现有违反《监考人员职责》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作出处理:

一、迟到、早退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部分监考费。

二、开考前不宣传考试纪律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部分监考费。

三、监考期间,无故中途离场、看手机、看书、看报、做其它事情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全部监考费。

四、监考期间,发现有作弊行为而不制止,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并扣除全部监考费。


附件4: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促进我校学风建设,依据学生管理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二、对考试作弊的学生,夹(携)带电子设备、纸条(或书本、笔记本)等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材料、传递纸条、借故暂离考场从事舞弊行为等违纪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该课程成绩记零分,不得参加正常补考,不享受奖学金。

三、考试中与他人说话或做手势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考试中窥看他人卷面或为窥看者提供方便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五、替考、被替考、二次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

六、对无故旷考的学生,该课程成绩记零分,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下一条:考试工作提示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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