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鄂职院发[2017]28号)以及《关于印发<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职院发[2019]21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院(系)研究、我院讨论,拟同意以下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医学分院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
通讯地址: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
联系电话:0712-2823419
附件:拟转入学生基本情况
医学分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