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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康复治疗技术”赛项人员须知

2023-07-27

(一)参赛队须知

1.所有参赛选手必须购买在竞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2.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往返的交通费、食宿费及保险费等均由参赛院校自理。

3.各省参赛队由领队、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组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领队带队,否则不予接洽。

4.领队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并对领队进行赛事工作和制度培训。领队负责组织本区域参赛队参加比赛;负责参赛队与赛项组织机构及承办院校的对接工作和比赛的协调工作;按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并认真传达会议精神,执行赛项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选手的管理,落实本参赛队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安全管理措施。

5.领队负责申诉工作。参赛队认为存在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情况时,须由领队在该赛项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赛项监督仲裁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6.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教师可凭证件进入赛项直播室进行观摩。

(二)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1.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则,服从赛项执委会的安排和管理,并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2.领队负责抽取其参赛队编号,赛事期间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3.领队负责其参赛队赛事期间与大赛执委会的协调联络。

4.参赛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领队向赛区监督仲裁组提出申诉。

5.参赛队认为存在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情况时,必须由各参赛队领队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赛项仲裁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6.各参赛队领队应带头服从和执行申诉的仲裁结果,并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如参赛选手因申诉或对仲裁结果不认可而停止比赛,则以弃权处理。

7.指导教师要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8.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对参赛选手做好安全和纪律教育。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进入比赛场地,证件不齐全者不准进入考场。不允许携带任何竞赛规程禁止使用的电子产品及通讯工具,以及其它与竞赛有关的资料和书籍,违规者取消本次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着装不应出现地域、院校及个人等涉及竞赛场上应该保密的信息,并符合安全及竞赛要求。

3.竞赛开始、终止时间由工作人员记录在案;比赛时间到,选手停止撰写或实操,按照要求离开竞赛区域。参赛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并示意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4.参赛选手应该文明参赛,服从裁判统一指挥,尊重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竞赛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处理,不得擅自停止比赛或离开赛场,否则以弃权处理。

5.参赛选手对于认为有影响个人比赛成绩的裁判行为或设备故障等问题,应向指导老师反映,由领队按大赛制度规定进行申诉。参赛选手不得利用比赛相关的微信群、QQ群发表虚假信息和不当言论。

6.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规定的安全操作流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7.参赛选手应该爱护赛场使用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比赛所使用的仪器设备。

(四)裁判员须知

1.裁判员执裁前应参加培训,熟悉赛项任务及要求、考核的知识与技能,认真学习评分标准,理解评分表各评价内容和标准。不参加培训的裁判员,取消执裁资格。

2.裁判员执裁期间,统一佩戴裁判员标识,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3.遵守执裁纪律,履行裁判职责,执行竞赛规则,信守裁判承诺书的各项承诺。服从赛项专家组和裁判长的领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4.裁判员有维护赛场秩序、执行赛场纪律的责任,也有保证参赛选手安全的责任。时刻注意参赛选手操作安全的问题,制止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出现。

5.裁判员不得有任何影响参赛选手比赛的行为,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问题,不得指导、帮助选手完成比赛任务。

6.赛场中选手出现的所有问题,如:违反赛场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提前离开赛场等,都应在赛场记录表上记录,并要求学生签工位号确认。

7.严格执行竞赛项目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杜绝随意打分;对评分表的理解和宽严尺度把握有分歧时,请示裁判长解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8.竞赛期间,因裁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评判结果不真实的情况,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裁判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五)工作人员须知

1.赛场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赛项执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进入工作岗位。

2.除赛项执委会成员、专家组成员、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人员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赛项执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4.工作人员于赛前6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须向赛项执委会请假。

5.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六)志愿者须知

1.志愿者在负责人统一组织下前往指定区域,不得迟到早退。比赛期间,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跨越界线走动,特殊情况下,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同意。

2.协助赛事工作人员维护比赛环境,劝导文明观赛,劝阻影响比赛行为。

3.比赛期间为选手及相关人员提供热情服务。

4.志愿者应保持仪容整洁、精神良好,文明礼貌,充分展示志愿者的良好精神面貌。同时,熟悉志愿服务相关业务,科学应对,耐心细致,注意安全。

5.听从相关负责人的调度安排,协助维护好现场秩序。一般情况下,能处置的及时进行现场处置,如发现特殊情况或遇到紧急事件时,要迅速报告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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